我支持中立,首先要对离职人员的在职时所带来的价值进行肯定,录用条件试情况而定(员工的离职面谈和保持联系相当重要):
情况一:将离职人员当做最大的财富来看待,充分体现其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员工当初离职时并不是本人意愿为主要原因,并有不得已的苦衷的,且此员工为人本分,能够胜任岗位者,而且技能熟练,这样对公司来说省去了人力资本的再投入,可以重新录用。
情况二:对于一些价值利用率小的员工,可根据自身所在行业的性质不在录用,如果公司所在的行业具有高正竞争性、高节奏行的那么老员工的重新回头可能需要公司投入更高的人力资本的;这样是不划算的。
在员工遇到倦鸟归巢,老马识途是时,公司应抱着理解、包容、接纳的心态热烈欢迎重回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