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的不能再录用,相信这点大家都认可。但若是员工因主动辞职,离开后又想返回原公司上班,要不要录用?做法就有差异了,有的公司很鼓励和欢迎老员工返聘,这样轻车熟路,入职就能上岗;而有的公司则坚决制止和反对老员工返聘,认为这样做太儿戏,会给在职员工造成“想走就走,想回就回”的不好影响。
我支持正方:可以录用。但是不能不论其当初辞职的原因是是什么。我们会先询问当时的部门经理,如果是工作表现很好的,可以在面谈后,适当考虑再入职的。
我们现在都有这种情况出现的,有些人因为回去结婚/生小孩之类的,后来想出来上班了,会咨询我们这边是否可以进公司,如果部门经理强烈同意,那就没什么问题咯。 如果部门经理强烈反对的,那就免谈咯。
1楼 鸢尾
观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