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的不能再录用,相信这点大家都认可。但若是员工因主动辞职,离开后又想返回原公司上班,要不要录用?做法就有差异了,有的公司很鼓励和欢迎老员工返聘,这样轻车熟路,入职就能上岗;而有的公司则坚决制止和反对老员工返聘,认为这样做太儿戏,会给在职员工造成“想走就走,想回就回”的不好影响。请看他们的观点:】
只要不是被公司辞退的,不论其当初辞职的原因是什么,企业还是应该给予鼓励和欢迎的。因为现在招聘难,新人都不好招,老员工技能熟悉,又知晓企业制度和文化,就更是财富了,而且他们经过离职返聘后会更珍惜工作,稳定性和积极性更高,许多企业出台各种奖励政策来鼓励老员工返聘就是最好的证明,故应给予大胆录用。我支持正方
【理由】
在有利公司业务发展及人文关怀的情况需要下,可以录用。要视离职员工本人素质能力来界定是否可以返聘。如果能力一般,或是在岗时所做所为有违企业文化,则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