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持中立观点。
如果是被公司辞退的,那肯定不能录用,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辞退的,而现在又想回来,我想我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有员工想回来我会先跟他沟通,了解当时辞职的原因,并对他辞职后的情况做简单了解以及了解为什么又想回来上班的原因。
1、如果单纯觉得回来后待遇可以或者离家近那这种人我不会录用,呵呵,今天他觉得本单位近,明天或者他有更合适的肯定又要离职,公司不能反复受伤;
2、如果是觉得绕了一圈,还是觉得发展呀、公司前景等因素让他觉得更热爱这个单位,那么我会考虑下一步的沟通。
3、下一步找其原来的主管领导了解情况,如果此人前后描述有出入,将根据情况再进行调查了解;如果如员工当时所描述的情况,那么我会征求原主管的意见是否对此人进行聘用以及放到何种岗位合适。
人们经常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觉得现今社会,有的可以不吃回头草,但是有的好马如果选择吃回头草了,原单位确实可以考虑给予聘用,且不说他鼓了多大的勇气能开这个口,就单凭为人处世时时处处为别人给一个机会来讲,也是要考虑的。
以上代表个人观点,且本人2012年底为公司聘用了这样一个人才,很可惜的是此人2013年2月底无故不来了,据说是家里老父亲病重,好吧,车间既然没报,我权且当病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