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正方,主要有以下原因:
1、认可公司。离职后再打算回来的员工,通过离开后在其他地方工作与公司相比有值得他留恋的地方,比如在工作环境、待遇、人际环境、管理等方面。由于有过一次离职的经历,能让其再次回来后更积极的工作,提高其稳定性;
2、正常离职。只有正常离职的人员才有会考虑被返聘,如果是自动离的人员就不要考虑录用了。
3、严格审批。正常离职的人员提出复职后,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领导要重点审核其在职时期的工作表现及个人素质,在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能入职;
4、认清形势。目前每个企业都处在招聘难的境地中,我们应该采用更为灵活的招聘方式。凡是能满足企业招聘的需要,能为企业招聘到优秀的人才就OK。而且返聘的老员工对企业的业务知识、人际环境都非常熟悉,重新入职后工作上手很快。
5、用人理念。公司应采用包容、大气、开放的用人理念,企业应该对自身的软、硬件环境进行反省,尽可能降低与员工期望的落差,只有这样员工的离职才会送还和,提高员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