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原则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
2学以致用原则。培训要有针对性,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主要学习内容。
3知识学习和能力提高相结合原则。
4综合素质提高原则。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技能和新员工教育培训。
1知识培训
对员工进行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适应未来工作所需的新知识(继续教育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对在岗员工进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岗位技能培训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通过培训使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人正确地履行职责。
3新员工教育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心理学、人际关系学、价值观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新员工教育培训)。
1新员工岗前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2新员工教育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应在报到统一组织执行。
3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由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组织的企业常识培训和各部门安排的培训,部门培训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4常识培训包括:公司沿革,理念、战略,规模和发展前景、组织机构,相关制度和政策、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七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1内部培训
2外部培训
3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培训档案
1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签到表》、《员工培训记录表》、内外部培训教师档案表(内部自己设定)、获得的各类培训证书、培训资料目录等;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2各部门组织内部培训时,应填写《员工培训总结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并送人力资源部分类归档。
培训资源建设与管理
培训资源包括培训师、培训教材、培训设施设备、培训经费等。
1培训讲师
9.1.1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人力资源管理部应建立培训讲师档案供各部门培训调阅使用。
9.1.2内部讲师由公司各级管理者和业务骨干构成,各级管理者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内部培训师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培训费,视情况而定。
9.1.3外部讲师是通过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9.2培训教材
9.2.1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载体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9.2.2内部培训教材通过以下渠道建设:
9.2.2.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9.2.2.2.企业本年度重大事件(成功或失败)的案例;
9.3外部培训教材引入和消化
公司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机构应提供教材(包括电子文档),教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管理;
公司员工参加外部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1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电子文档)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以便内部借阅。
9.3培训设施设备
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依照“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公司总办统筹。
9.4培训经费
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内外部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培训、讲师培养等。
为了便于管理,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因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费用按公司标准报销(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为准,未经批准的培训项目和个人学习,不报销费用)。
第四章培训计划与实施
第十条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实施计划。
10.1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1日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各子分公司、部门负责人结合其实际情况,将《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并于12月15日上报人力资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培训需求调查情况、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内容、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培训需求调查表请明确信息)。
10.2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或临时安排的培训计划)做好内部员工的工作安排。
10.3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或临时提出的各类外出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同意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0.4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需要调整的,应向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审批。
10.5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培训档案。
第五章培训效果评价与考核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应通过培训效果评价提高培训效果。以决定是否需要更进一步接受培训、或改进培训工作方法。
第十二条常用的培训效果评估方法有如下几种,效果评估与培训考核可以结合在一起做。
12.1.培训课堂考核(纪律、态度和出勤率)
12.2.培训评估
12.3.考试、总结、培训笔记。
第十三条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创造性的将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在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的到各部门了解培训后员工的效果;在工作中的培训总结将一起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四条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培训。
第六章受训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受训者的权利
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十六条受训者的义务
16.1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
16.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并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学习取得的证书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存档。
16.3岗位培训或特殊工种取证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不能持证上岗者,降级使用、改换岗位或予以辞退。
16.4不按时参加内部培训的, 按旷工处理。因公需要提前填写请假条得到组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按事假处理。
16.5不能按时参加外部培训的,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培训等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