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评的原则
(1)公司各部门应把考评工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并协同人事部做好对员工的考评记录,使之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
(2)在考评前应认真做好准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搜集其自培训后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包括专业能力,直属主管的日常反映等,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3)常用的考评方式是考评者与被考评员工直接面谈交换意见。面谈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评双方能在宽松而宁静的气氛中坦诚交谈,以提高考评效果。
(4)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评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相应的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考评者工作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2、考评的内容
(1)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与工作态度,包括其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2)素质。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进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度,还包括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
(3)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职别层次,对其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能力作分类考评。
(4)绩效。主要考评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方面的情况。
3、考评的方法
(1)上、下级面谈。上级领导通过直接面谈方式对其属下员工进行考评。
(2)对象比较。由被考评员工的直属上司执行,对被考评的一组员工,按照工作要求的标准,相互比较,然后采用评分或评语方式,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班组评议。由所在部门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地讨论评议。班组评议由班组长或领班负责召集并汇录评议结论。考评标准或提纲由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制定。班组评议结论需经本人阅读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个人鉴定。由被考评员工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参照公司人事部门和所在业务部门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以书面形式作自我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