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员工签定培训协议,首先应该清楚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
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该条规定,个人认为:签定培训协议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具体多大,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要结合所在地实际情况与规定执行。
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为了开展某个项目、为了开发某类产品,专门送员工外出培训。一般的职业培训不包括在内。如针对员工所在岗位的培训。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