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界定培训性质是属于岗位适应培训还是综合素质培训。
2、岗位是影响培训是指从事该岗位工作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如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领取上岗证的培训就是岗位适应性培训,这种培训的费用不应该要求离职职工赔偿。
3、要求离职员工赔偿培训费,应有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赔偿的条款,否则不能索赔。
4、综合素质延伸培训是与从事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的非必要性的培训。若是培训写入合同条款,如果违约就需要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培训的全额费用。
5、法律虽然没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根据法律的基准原则是不能违反平等、自愿的大原则才具备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