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的招人工作之后,终于招到了一些比较满意个员工。HR们觉得工作总算是轻松一些了。但是可以轻松一些不代表可以放松警惕。在与求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中也有许多潜在风险,那么作为一个合格的HR如何化解风险呢?
案例回放:
陈某去年7月进入深圳某一个软件公司做IT。眼看着和他一同近公司的员工都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陈某寻找各种理由不肯签字,但是小陈的技术水平还不错,难以再招到熟练技术人员的公司采取了迁就的态度,公司的人事认为。陈某的技术还不错,对公司也有一定的帮助。就随他去吧。
然而。5个月后,陈某向该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且一纸诉状将企业告上了劳动争议仲裁庭,要求企业支付4个月的双倍工资。陈某使出的这一"招",使企业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明明是陈某拒签劳动合同,但因不能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他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不得不如数向其支付了双倍工资。
众人建议:
目前部分劳动者确实存在着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分为以下2种情况:
1、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利用规则套现双倍工资。这是一种恶意行为。
2、怕受到合同期限的约束,不能随意跳槽。而当离开企业后,听说不订合同企业要支付双倍工资时,就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追索。
为了防止公司出现以上的2种情况而惹上官司。HR们应当积极应对不可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或者是签订拒签书面声明等等。在这个问题上,HR越早解决越好,总之,保存好有效证据可以有效的避免日后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陷入被动。
因此,当遇到劳动者故意拒签劳动合同时,HR应及时处理(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处理风险最小),切忌拖延超过一年。除此之外,HR应就劳动者拒签事实积极取证,可以采取录音、签订拒签书面声明的形式,还可以就记录双方沟通过程的会议记录或谈话记录给劳动者签字等。总之HR保存好证据可以有效避免日后发生劳动争议陷入被动。
2楼 微醉阳光
1楼 七瓣雪花
学习。
丹东宋海然
@七瓣雪花:互相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