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立。理由如下:
1.培训的目的是什么,是要解决干部员工学习成长、提升近期中期远期绩效,人才队伍建设也是为了这个目标。培训的需求来自于此,清晰的、或尚模糊的需求,确定了学习的内容和大致范围。
2.从课程或课程体系规划的角度
(1)企业的HR和课程规划能力决定了是A“根据讲师定课程”,还是B“根据课程选讲师”。
(2)对于有能力规划课程或课程体系的,则根据课程选讲师;
(3)对于没有能力规划课程或课程体系的,则根据需求的大致范围,寻找适合本企业文化特点、有过相关经验的老师,来帮助规划和设计课程、提供其中部分课程
3.从某个课程设计的角度
(1)可以按课程找老师
(2)在某个领域有需求如心灵成长,可以按授课风格与企业文化的适配性、员工可能的喜爱程度、课程目标达成的可能性,甚至是老板的要求寻找老师,由该老师根据企业需求设计适当课程推荐、选定
3.从高级别员工和干部学习成长的角度
在有完善的任职资格体系的企业,干部和高级别员工都必须担任讲师,课程由他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和团队协商确定,这是根据讲师定课程的典型案例。
4.从分类的培训需求来看,钱磊总结得挺好
07:30 钱磊 ( 班级:36 班学号:130235772号 )
因此,两者相互补充,根据实际情况配合使用。
2.根据讲师定课程作为补充
前提:对于
1楼 钱磊
支持!也希望你能给我的征文投票。谢谢!地址:http://www.hrloo.com/rz/98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