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标准乘以出勤天数,减去扣款(社保和税金)
2、按照国家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的要求核算,能够防范一些法律风险。
3、计算扣缴个人收入调节税的风险。
这个风险一般很少会有企业主动去冒,因为付出的税费是掏的员工个人的口袋,企业属于代扣代缴,不会冒这个风险,除非是为了个别人,但实际上在收入透明的、国地税联网的如今,没啥必要。企业注意一下应纳税范围就好,像防暑降温费、值班费等等根据“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都是应当纳入应纳税所得额的。
4、未发放国家或地方规定其他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的风险。
按照国家政策还用支付给员工的其他福利包括:6至9月发放的防暑降温费、11月发放的冬季烤火费、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等(地方政策可能不一致,HR们注意此类即可)
5、未正确、足额计算加班费的风险。
有些企业不发放加班费、或以值班费混淆发放,这些都属于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大家都是高手具体怎么计算可以参看6月9日打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