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劳动法规定年法定平均计薪天数为21.75天,月平均工作日为20.83天。
1、2013年4月的制度应出勤天数为22天,案例中小李该月实际出勤了23天加3个小时,其中包括1天的法定节假日加班,4天周六加班,和请了2个工作日事假,因此
其日平均工资为3000/21.75=137.93元,
平时小时加班工资为137.93/8=17.24元,
双休日加班工资为137.93*2=275.86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3000/21.75*3*1=413.79元,
那么其4月份的工资应该为=3000+3000/21.75*3*1+3000/21.75*2*4+17.24*3-3000/21.75*2=4293.10元
2、本案中该公司实现的单休工作制,虽然周六要求上班,但按照劳动法规定当月超过制度工作日均应算作加班,且算作双休日加班,因此小李请的2天事假最好能调休或冲抵加班解决。前提条件是公司应有这方面制度,比如综合计时工作日制度或不定时工作日制度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