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保安整体素质,执行厂规厂纪,维护工厂财产与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全体保安。
3.权责:
3.1 管理单位:行政人事部
4.程序内容及要求:
4.1保安职责:
4.1.1 确保厂内人员,财产的安全。
4.1.2 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来维持厂内人员工作的秩序。
4.1.3 严密门禁管制,做好人、车、货物进出管理。
4.1.4绝对服从上级命令,认真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4.1.5 慎防烟火、做好消防安全管制。
4.1.6 随时提高警惕,应付突发状况。
4.1.7遇到异常状况立即反映。
4.1.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4.2 保安守则:
4.2.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荣誉。
4.2.2值班时,制服应穿戴整齐保持仪容整洁,态度和蔼,认真负责,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2.3 值勤时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紧急事件要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妥当处置。
4.2.4 值勤时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2.5 要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开关、门锁部位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熟悉安全警卫设备的使用。重要部位如有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行政人事部。
4.2.6 门卫处应保证至少有一人在岗,如有事需离开时必须待替换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4.2.7 需随时保持门卫处清洁,下班前需将门卫室打扫干净后方可下班。
4.2.8 每天上班需提前10分钟到执勤岗位交接,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勤时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记入《值班记录表》。
4.3 保安值勤内容:
4.3.1上下班时间督导员工打卡。
4.3.2 就餐时维持餐厅秩序,协助员工处理相关事务。
4.3.3 按公司规定的巡查路线定时巡查厂区内部及外围,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及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巡逻(尤其是夜间)时发现异常人员或情况应及时询问并做好记录,如有必要需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4.3.4厂区如发生人事纠纷,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3.5有客人来访时应做好登记,并通知被访人员,在得到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4.3.6 严格检查进出人员携带之物品﹐所携带物品有异常者﹐须马上呈报。
4.3.7上班时间员工进出厂区﹐须持有部门主管签认之员工放行单才可放行﹐并在放行单上注明进出时间。
4.3.8对外来车辆进出须确实登记﹐不相关车辆或人员严禁进入厂区﹔对本厂进出车辆﹐要检查有无派车单﹔对外来车辆﹐要问来意﹐并通知相关人员﹐经登记后给予放行﹐离开时需查看《来访登记表》并核对所携带货物是否与《来访登记表》相符,若有不符﹐暂不予放行﹐马上与收货单位联络。
4.3.9对于进入厂区的车辆需引导其停放于指定地点,如有违反者需及时纠正。
4.3.10公司驾驶员下班时,与驾驶员一同检查车辆有无异常,交接车辆钥匙、油卡、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于次日总务人员上班时移交总务人员。
4.3.11 在公司员工需要保安协助时,保安必须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给予员工必要的协助,超过自己职权范围的必须马上汇报上级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