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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
1.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照潮州市社保局规定执行。
2.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住院医疗统筹金。员工参保后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3. 员工入职之月或次月起投保;员工离职当月停保。
4. 办理转移手续则根据政府规定,原则上在2个月内完成。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
1.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手续,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照潮州市住房管理中心规定执行。原则上员工入职之月或次月起开始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员工离职当月停止办理。
2.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参加《潮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员工离职,可由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手续后,可将员工在职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包括公司缴纳部分一并提取出来,由离职员工领取。
第七章 假期福利
第十五条 年假
1.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休假15天。
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 员工请年假在2天及以上的,需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安排工作交接。
4. 员工申请有薪年假,最少以1天为申请单位。
5. 员工每年年假在本年2月28日前休完。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当按照员工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法定节假日
1. 公休假日: 周日
2. 法定节假日:以临时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探亲假
3. 给假标准
1)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0天。
2) 员工探望其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0天。
3) 已婚员工(且配偶双方在公司所在地居住)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8天。
4) 由于工作需要,长期(一年中有半年以上)驻外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10天,不受探亲假休假地区限制。
第十八条 婚假
1. 适用条件:公司正式员工,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且符合国家结婚政策的员工对象。
2. 给假标准:婚假3天,符合晚婚规定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 婚假可增加至10天。
3.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 员工申请婚假,凭结婚证书原件正本提前4个工作日申请。
5. 公司贺礼标准:结婚贺礼由人力资源部凭借员工结婚证书办理申请及发放手续。
第十九条 产假、陪护假
1. 适用对象:公司正式职员,且该员工的生育计划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规定。
2. 给假标准:
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 男员工之配偶生育,可申请陪护假10天。
3)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 哺乳期女职工每天可有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 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的标准由公司支付。
4.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公司支付。
5. 女职工申请产假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及安排好各项工作交接。确实无法提前的,需事后2个工作内日补办手续。
第二十条 工伤病假
1. 员工因工受伤,经政府法定机构鉴定属工伤的,按潮州社保医疗制度执行。
2. 非工伤或未经鉴定或属于员工人为疏忽、违章操作造成受伤的,不做工伤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亡故的,可申请丧假3天。如果非直系亲属去世的,按无薪事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可以请病假,属于突发疾病者,可以电话方式口头申请,返回公司上班后2天内补办手续。属于一般就诊治疗者,应提前1天申请,经过批准后执行。
2. 病假须有县级以上医院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购药票据方可享有带薪病假。
3. 有薪病假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超过部分按无薪事假处理。
4. 无病******明的按无薪事假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以上所有假期,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均不另增加天数,也不包括来回路途时间。假毕,返回公司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八章 其它福利类型及标准
第二十四条 其它类型的福利标准
1. 衣:员工入职,由公司免费提供工作服。
2. 食:员工在工作期间,由公司免费提供工作餐。
3. 住:家庭住宿离公司所在地超过15公里的,由公司免费提供住宿。按员工级别配备不同的住宿标准。详见《宿舍管理制度》。
4. 行:在公司连续服务满四周年以上工作积极表现优秀的骨干员工或公司副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可享受福利补助购车。具体方案见:《福利购车管理规定》
5. 结婚贺礼: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书原件正本,可获公司贺金贺礼一份。
6. 生日贺礼:员工生日,在行政例会上及宣传栏上进行公布,并获贺礼一份。
7. 丧事礼金: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亡故的,由公司送1100以示慰问。
8. 困难救助:员工生病治疗、子女高考被录取或直系家属生病,家庭苦难的,可通过《员工互助会》按规定标准进行救助。
9. 旅游:年度优秀员工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免费旅游。
10. 进修培训:员工业绩突出,将由公司给予外出进修或培训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