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由于是新组建的,虽然很多制度、流程都是从总部带过来的,但因实际情况不同不少地方都还需要进行完善,尤其是人事方面,像入职审定、考核标准、薪资标准等都是临时的,还没形成一个正式的标准,但考核方式目前是这种样子的:
对于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无固定的试用考核标准。在试用期三个月内主要就是看工作能力是否适应公司及部门领导要求,这期间,领导或上属主管会安排新员工在开始时做一些整理资料方面的事,看新员工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在整理资料过程中是否细心,通过整理这些资料能让新员工对部门情况大致了解,接下来就会安排有点难度的任务,借此察看新员工是如何把事情解决的;二是看能新进员工能否适应公司及所在部门的环境,侧重于适应能力及沟通能力的判断,毕竟现在是一个信息社会,不会沟通似乎等于不会工作,而适应期的长度间接反映了新员工适应能力的强弱及交际水平的高低。
因此,我们公司在试用期考核标准上更倾向采用:
A、口头随意决定
B、依据员工写试用期总结再面谈转正
这两种方式。
而我们人事部门就是在拿到员工申请转正的单子后,与新员工所在部门的领导及直属主管进行沟通核实,并根据部门反映的员工工作能力、试用期表现等提出同意转正或延迟转正(辞退—用人部门不满意时的措施、调岗-用人部门不很满意,但可以降低标准使用时的措施)的意见
以上两种方式不管采用哪种形式,只要新员工通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按公司的制度是这样操作的:
首先与部门领导核实新员工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其次,确定工资标准后,按公司的规定拆分出基本工资的数额;再次,按新员工拆分出的基本工资的20%做为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