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二选一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一般只能拥有一种,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含义在本质上不一样!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是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对于企业女职工来说,产假期间一般不会再发工资了,所以就由参保单位向生育保险机构申报基金支付,未参保的话则由单位保障产假工资发放。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企业可以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公司就需要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