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一致,属不属于违法的问题,但如果有其他情况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在许多人的认知中,试用期工资往往被理解为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水平,这部分是因为在试用期内员工可能尚未熟悉工作岗位和业务流程,从而能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有所限制。此外,企业也需要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估,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工作,并且符合企业的要求。因此,试用期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是企业在风险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前提下做出的一种合理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