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员工劳动法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之一,员工在享受年假时有权获得与其正常工资相同的工资。如果员工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休年假而被公司强制不休,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员工因工作原因未休年假而被公司强制不休,应当按照月工资计算每日工资的300%给予补偿。
具体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 = 每日工资 × 300% × 未休年假天数
其中,每日工资一般指员工的月工资除以当月出勤天数得出的平均值。
这种补偿通常是作为公司的一种违规行为而产生的,因此公司应当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避免强制员工不休年假的情况出现,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