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是常见的雇佣合同中的条款,虽然两者都涉及到雇员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但是它们各自有不同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和雇员之间就某些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保密事宜达成的协议。保密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公司机密得到保护,避免机密泄露和利用,保障公司的商业利益和声誉。一般来说,保密协议涉及到的信息范围较广,而且不仅适用于离职员工,也适用于在职员工,对于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追究和处罚。
竞业限制是指雇主为保护自身利益,限制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行业或工作的行为。
竞业限制的目的
防止员工离职后利用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公司资源为自己谋取利益,从而损害公司的商业利益。竞业限制一般适用于离职员工,在特定期限内禁止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工作。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的有效期不能超过2年,且需要与员工达成书面协议。
因此,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都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但是适用范围、目的和效力不同。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更广,目的是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竞业限制适用于离职员工,目的是防止员工离职后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损害公司的商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