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第一款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因此,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应该严格地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和工作岗位。如果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私自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劳动者的报酬,将会面临如下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私自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劳动者的报酬,就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劳动者在此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擅自调岗调薪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则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服用人单位擅自调岗调薪,用人单位因此想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有可能支付赔偿金。要注意现在所说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不是一回事。在用人单位违法调岗调薪时,许多劳动者是不服从调整的。此时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用人单位在调岗调薪时,一定要与劳动者取得合意,擅自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报酬只能是损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