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分为三个等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每个级别的报考条件如下: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后,从事与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后,从事与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后,从事与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
初级、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