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底薪和无责底薪的主要区别在于雇佣关系终止时员工是否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
1、固定底薪:
- 当员工在一家公司被雇佣并签订了固定底薪的合同时,公司在雇佣关系终止时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的一定补偿,如未使用的年假、离职通知期内的工资等。
- 这种制度下,公司对于员工的解雇可能受到一些法定或合同规定的限制,要履行一定的解雇程序和支付一定的离职补偿。
2、无责底薪:
- 在无责底薪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在遵守法定规定的情况下随时解雇员工,而无需支付额外的离职补偿。这意味着公司可以在不承担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终止雇佣关系。
- 无责底薪通常需要在雇佣合同中明确,并可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规定公司解雇员工而无需支付额外赔偿。
在雇佣关系终止方面,这两种薪酬制度反映了公司对员工离职的经济责任程度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