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任底薪"和"有责任底薪"主要在雇佣关系终止时公司是否需要提供额外赔偿或离职补偿方面有区别:
1、无责任底薪:
- 公司在雇佣关系终止时无需提供额外的赔偿或离职补偿。
- 公司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随时终止员工的雇佣关系,而不必支付额外的赔偿。
2、有责任底薪:
- 公司在雇佣关系终止时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或离职补偿。
- 公司在解雇员工时可能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定或合同规定的程序,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或提供其他离职福利。
这两种底薪安排在雇佣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以确保公司和员工在雇佣关系终止时了解他们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