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房地产项目搞行政后勤工作,在该公司工作2年半。因项目结束,单位通过公司调动审批手续把我调到同公司其他项目从事行政后勤工作,没有从新签订劳动合同。在调到该项目半年后,因工作没有让领导满意,认为没有把后勤工作做好,要求部门经理辞退我,理由为不胜任行政后勤工作,不给于经济补偿。我通过学习劳动法及三茅(http://www.hrloo.com/rz/13626602.html)等相关知识后,要求部门经理给予辞退理由,并给与经济补偿(有录音)。部门经理以调岗不服从调配为由,不给于经济补偿,后因通过公司相关法务人员指点,让我把工作先做交接然后再处理。部门经理等工作交接完后,把我的事情搁置一旁,拖了一个月后,本打算让我自动离职,因本人意志力强,坚持了一个月。部门经理认为拖也不是办法后,经过法务人员努力,给我下发了《员工岗位调整通知书》,把我的岗位由行政专员调整为项目资料员,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到岗,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15日后按自动离职。请问我该怎么做?如果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胜诉把握大吗?事情紧急,劳烦专家给予答复,不胜感激!
你原来合同是否有指定岗位,由行政专员调整为项目资料员薪资是否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