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协议离职的时候,有的女员工因为产假的原因,(产假不发工资,由社保发放津贴),中间几个月工资数额为零,这种情况补偿金如何计算?
比如:某员工2015.10协议离职,前12个月应该是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但是2014年11月,12月、1月份是没有工资的,
问:那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计算是按照前12个月的总额除以12计算?
还是按照总额除以9计算啊?
如果是2014年10月份开始连续3个月没有工资的话,月工资是前9个月的总额除以9吗?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计算是按照前12个月的总额除以12计算,生育金是劳动局补贴给公司的, 公司照常发工资,所以工资总额要算12个月,那是员工实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