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出生是在1956年8月8日进司日期2007年3月1日,现老板想辞退他,要赔多少钱呢?还有就是我公司一直未给交社会保险。另是否等他到60岁后,不用支付赔偿金。
最好的方法是:在工作中发现他的问题,然后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进行转岗,员工一般自己就会离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赔多少钱要看公司有多少义务没付。一般辞退就是补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则算一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部门按半个月补偿。还有急辞代通知金,违反法规辞退要双倍处罚。另外如果企业未足额支付薪资福利要补齐,比如社保。
2、等到60岁,达到退休年龄,属于解除领导关系的条件,一般补偿金是没有了,但是企业未足额支付薪资福利,员工还是有权要求企业补齐的。
分清楚补偿与赔偿。建议研究劳动合同法
1、签合同了吗?每月工资是发银行卡还是现金。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必须上社保,即使到了退休年纪,他还有两年的追诉期;2、赔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