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员工,1992年在江西国有工厂上班,后买断工龄至2017年,2002年来宁波上班,为了能在宁波有医保重复交社会保险,前面工作过三个单位,2002年 3 月至 2015 年 5月,社保一直没连续的,请问如何她的工龄如何界定?年休假享受几天?
社保重复国家不认不是吗?
工龄应该从首次签订合同的时候开始算。
国家规定的年假的工龄不是以社保为标准。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