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规模不大总共50多个人,工资也都是固定的数字,劳动合同上就是按照这个数字签的。但现在公司说要实行绩效工资制,要和所有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明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原来的劳动合同作废。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据我所知劳动合同的变更是要和员工进行协商的,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强行解除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是不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还是说公司有权决定和全部的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就合法了?
请指教,谢谢!
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合同是没问题的。员工不同意公司强行解除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建议还是尽量和员工沟通吧,如果之前合同上签的数字和你更改后固定的数字相差不大的的,一般员工也不会很计较吧,特别是固定工资之后还有浮动的部分;如果说浮动工资加上固定工资之后和之前的固定工资差不多,估计员工的积极性就没有那么高了。总而言之,不愿意重新签订的员工,也只能以安抚疏导沟通为主。如果强行解除,经济补偿金也是必须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