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于2015年11月9日招进来一名应届毕业生,当时跟他签合同的时候,他说学校的三方协议需要盖章交上去。我现在就想知道三方协议对公司以后解雇此名员工是不是有一定限制作用,就是说是不是签订了三方协议就不能辞退员工了呢?还有签订三方协议对公司来说有没有其他的可能引起的劳动纠纷等风险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具体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问题,一方面根据三方协议的约定内容,更重要的还是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来进行。
三方协议体现就业和录用的意愿,并不是劳动合同。今后想解雇此人,也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来进行,而不是依据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