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您好!
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HR。众所周知,前几年房地产行业是高薪行业,我们公司的工资基本上年年上涨,但最近两年不行了,项目销售困难,公司资金吃紧,目前给公司员工发工资都很困难,因此老板想要下调员工工资。我想咨询老师,员工在四五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那时的工资没那么高,比如是3000元,但经过两三次调升之后,可能现在是6000元,但涨薪后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也没有书面通知员工,当时调涨嘛,员工也没有异议。我们公司的工资是通过银行转账发给员工的,也没有每次给员工出据工资条。现在如果我们又调低,但不会低于原来的合同标准,比如调回原来的3000元,有没有什么风险,员工能以我们单方面调低工资待遇要求补偿吗?
谢谢老师们指点迷津!
谢谢各位老师的回答。我们工资也有分成几个部分,涨的时候,各部分都有提高,如下再下调,只要不低于合同工资,是不是就没有风险呢?
对,把工资分为几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密工资等等,效益不好时候工资也就少了这还能增加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其实一般为了降低风险 工资一般都分为很多的组成部分 如果你的工资里面 有基础工资+效益工资 那么在效益不好时综合工资当然会少。建议还是先规范公司的工资结构 然后再调整,一般来说不低于合同工资就不违法 看公司制度的完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