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是做考勤的,这次在做11月的考勤的时候,有一同事迟到了4次,但是制度上规定迟到一次扣20 ,超过3次同时扣除当月满勤奖300元,所以该同事本月该扣除380元。财务当即给该员工打电话说看是否有因公或者其他理由写一下缺勤单叫他们解主任签一下抵消迟到的次数。今天该同事拿着签好的缺勤单叫我去财务把她迟到的次数划掉,其中有一张理由写着摩托车半路漏气,已请假(没有收到相关请假条)、、、。科主任字也签了。那作为考勤管理员应该怎么做?
如果他给你的签名是符合你公司的规定,有领导签名就可以抵消迟到次数,那你照办就好了,考勤员只是记录和核对,审批并不在你嘛、、、
有些同事确实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的,那只要手续正常的话,可以计算她请假。半路摩托车漏气,没假条的话就要补假条,这应该是私事吧,那私事肯定按照事假计算,如果他没抵用她的年假的话。当然,像她这样的,虽然她给了缺勤单,你还是可以跟主管人员确实事实的,如果是假的那就违纪了,肯定还是计算她迟到,按规定办理。如果是真的,那就按照假条写的办理。
谁签名谁负责。你就只认签名的考勤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