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员工11月中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第一次续签,初签和续签的劳动合同时间都是两年),现因工作岗位精简优化,需劝退该员工(员工无过错)并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公司背景:三线城市100+人规划的中小企业,家族企业,高度集权,老总一人说了算,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提供五险不提供一金。A\B两地都有公司,A地相当于总公司,B地有公司全资子公司(只有行政、财务和研发岗位)。
员工背景:内部员工介绍进来,担任仓管,已婚已育,年龄30+,住A地。
方案一:双方协商,仅同意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名约年终奖),无合同违约赔偿,其他依法依规办理。
方案二:直接转岗,部门、职务、工作内容和工资不变(工资2000+),从A市(地圾市)调到B市(省会城市),火车约90分钟时间,逼近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中均有关于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求或员工工作能力进行岗位调动,且员工服从公司安排,员工手册签收表和劳动合同员工均已经签字。如员工旷工三日即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补充条款)。
目前方案一谈判不拢,进行方案二操作。问方案二操作中,公司可能面临哪些风险及问题?望大神回复
由于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内容,因此,调整岗位和办公地点是需要与员工协商后签字确认的。虽然员工已经签收员工手册,但是没有经过员工同意就调岗,是违法的,属于用人单位过失,一旦提起仲裁,必定不占优势。另外,旷工三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要邮寄相关的证明文件后才能操作。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