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做行政工作,自己没有太多人事经验。2015年10月4日来上班,公司是2500一个月,实习期两个月,工资80%开,说两个月转正,然后现在到了两个月,老板说公司不景气,不给转正罢了,还让我们去做销售,期间这两个月没有上过保险,签合同以后也没盖章,也没给我们。现在不想做销售,而且工资怎么算?跪求怎么办?
首先你要弄清楚,实习和试用期是两个概念。
实习是止未毕业的大学生在企业单位工作,不能作为独立的主体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内双向选择的一段时间。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不同的规定。
如果是在试用期,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结算工资即可。如果老板不支付工资,要提起仲裁的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跟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