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司有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由于本人是外地人,而且不打算在北京长期居住,所以也不想缴纳社保;有部分人员在老家也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所以不想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员工坚持不想缴纳社保,有什么好的方式、方法可以规避风险,例如:《自愿放弃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说明》,但此说明不具法律效力;签《临时用工协议》,按规定是同工同酬,也存在隐患。所以请问同仁,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既可以满足员工愿望,又不会对公司产生存在隐患的风险,烦劳多多指教。
不合法,不受到法律保护的,社保是具有强制性的。
是的,明知道是不可能的,可领导还是想两者兼顾,只能告知厉害关系了,谢谢大家的回答
缴纳社保是国家规定的,不能因为你不在本地就不缴纳,就是写了放弃声明也是无效的,如果不缴纳,到时候还是公司倒霉
要没有隐患就要缴社保。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不可以的,缴纳社保是国家规定的,不能因为你不在本地就不缴纳,就是写了放弃声明也是无效的,如果不缴纳,到时还是公司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