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名员工未提前一个月就离职,提交离职报告第二天就不来了,然后电话她需要她过来交接工作就是拖着不来,并且此员工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公司要求她归还也一直拖延,请问这样的问题如何处理
员工离职应该做好交接手续这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者理应遵从。
楼上两位大神好流弊,学习了!!!
1、可考虑不配合办理手续,不解聘的办法。
2、只要企业说明态度和蔼,阐明其原因、规定和法规,一般员工也会配合的。
分为人情味的处理和秉公办理。
人情化的处理,做做沟通,还回东西就完事了,哪天没来上班考勤就计算到哪天。
秉公办理就方便的多了。首先,从此员工不上班那天算起,有一天算一天,记为旷工。每天一个短信,明确告知此员工已经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不要怕麻烦),并依照制度对此员工进行处罚,处罚通知单直接挂号信的方式发给他(这是为了取证,他不签收都无所谓)。旷工够五天的时候,进行全公司范围通报,要正式下文通报,并勒令各部门学习。这个时候要将学习场景拍摄备份,作为后期维权的法律依据。旷工够七天的,直接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签收不签收无所谓,挂号信搞定就行。
好了,到收尾的阶段了,挂号信寄出去后如石沉大海?早就想到了,挂号信寄出后马上准备陪给此员工电脑时他的签收单据(如果没有,就要明确当时电脑谁给此员工的,作为认证),再找到电脑购买时的发票(如果没有,就到市场上找找同款电脑的报价,这个在法律上也能站得住脚),然后到财务部计算一下电脑的折旧金额。所有信息准备完毕后,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警。报警信息,盗窃。同时向司法部门提供此员工的详细信息和我上面让你准备的所有东西。
接下来,等着电脑或者经过财务部门计算折旧之后的款项到账吧。
一台电脑和接受刑事处罚,我想“此员工”会放弃前者,把电脑交回来。剩下的工作交接什么的,你作为整个事件的主导方,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要求“此员工”办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