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前的制度是试用期之后交社保,今天把2015年社保明细给总经理签批的时候,他突然临时起意要我起草一个制度,就是要成为公司“拟纳入核心人员”这个阶段才给交社保,根据平时经验大概需要转正后5-8个月才有可能成为拟纳入员工,这本来就是违法的,我却要从一个正向角度出发来粉饰。真心做不到!我该怎么办???
按照老板要求做一份,
后面要附上风险评估,同时告诉老板一旦有员工提出此类问题,其他人员一定会效仿的。
总经理奇葩,那你就要将违法的后果告诉他,找些经理的案例给他参考,让他重新考虑改变主意。如果他强制执行,那最后倒霉的不还是公司么
向总经理详述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和有可能产生的违法成本,交给他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