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到一家创业公司,公司开始就我一个员工,还有三个股东。两个月过去了,人力,行政,财务都归我做了。现在因为薪资的问题,要我在试用期离职。我就特别不开心。
开始谈的时候,薪资说的税后5000,没有试用期,入职的时候,公司连offer都没有给我,整个入职流程都是我建立的。最开始说的也只有人事的工作,行政的一些事情我顺手做也就做了。一个月后让我接财务,虽然就是记账,但是公司用钱,管钱都是我,我这全身张嘴真出事我也说不清楚啊。就提了一下加薪的事情。结果他们同意了,并且按照这个新的工资发了offer给我,却加上了3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又要发工资了,结果告诉我,薪资不行,还是要按照最开始的,并且要加上试用期。
劳动合同已经填上试用期了,我的各种入职材料都是自己办的,老板就是签字了。
我想去仲裁,可是,试用期没有赔偿,再加上材料都是我自己经手,容易被驳回。我现在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个人还是比较佩服你,选择一个只有3个人的公司。如果是我的话,为了个人未来职业发展,还是会选择一家全国知名公司。
首先说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负担经济补偿?这是你的业务经验?还需要学习啊!我建议你还是耐心在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下去吧,一个创业公司,各种管理都还依赖你,工作可以得到很多历练机会。以你目前的工作经验,恐怕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资格还欠缺一些。要耐住性子,沉淀自己,多学习、多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