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成立三年多的医药销售公司,在全国各省有5-20人不等的销售团队,现公司领导有意将销售任务大承包(包括所有费用)给各省销售团队,自负赢亏,公司只按其销售量按提成给每个团队的负责人,由各省区自行聘用人员,公司和各省区负责人签订承包协议(有销售量和回款就有承包费用,无销售量和回款就没有承包费用),请问公司不和销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蛤当?不签劳动合同存在哪些风险?
1、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发多年,这何不签订?这是何原因?
2、劳动合同法条款: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如果不签订,则要支付二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