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保护规定里提出产检假应按出勤计薪,但是产检假每个月应该几次和多长时间有具体规定吗,法律法规出处在哪儿?
谢谢!
可以参考医生的建议。
一般正常的怀孕7个月之前是每月检查一次,怀孕7个月后实每月两次,怀孕10个月是每周一次。每次产检的时间没法确定,毕竟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有时检查需要排队,然后就几个小时了。半天的也有,在做糖筛的时候。
最后这个具体规定的出处是哪个法规里的呢?
家只是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还对产检假了解得不够多的话,让我们来看看国家是如何明确规定的吧。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