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遇到的问题是,产假期间,公司发基本工资给我,老板也说会补差额给我。但是老板补的差额是生育津贴减去公司总成本(我的工资加上公司交社保的总金额),这样不合理吧!人事让我找苏州园区这边的文件或资料来反驳老板。请求帮忙!人事说生育津贴是补给公司的,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基本工资2500元,生育津贴可以不发给我,他说老板也咨询过法务,这样补差额没有问题。老师,这样补生育津贴的差额真的没有问题吗?请帮忙,谢谢
社保个人部分公司可以扣除,公司应承担的部分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可以扣除的。
换算一下你工资加上个人负担的社保的总额,与津贴的差额部分,是公司应该发给你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具体生育津贴发放了多少,可以找当地社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