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专家,大家早上好
我是在一家传统制造企业(5000人左右),现在我们想在企业内进行调岗,可能在全公司内部调岗,也可能在部门内部调岗。请问如何操作可以避免调岗带来的法律风险,以保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1.我们现在没有调岗制度,合同上面约定是:非生产的行政、财务、后勤、车间管理人员,车间文员都使用管理技术岗位,车间直接生产员工都为生产技术岗位;我们公司人员所在部门在合同上的约定是:非生产的幕僚人员都是约定相应部门,如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或培训专员都约定是人力资源部,制造本部门分制造一部到制造四部,制一部中的管理人员如车间处长、主任及文员、技术员、操作工等都写制造一部。请问合同上面应该怎么改?
2.法律上规定1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所调整岗位不能有侮辱性或惩罚性,工资待遇不变,以及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要求。请问根据我上面合同描述,如何界定这四点要求?
贵公司调岗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