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司里面有一批合同续签的员工,但是其中有两-三名老员工,都在公司工作了10多年了。现在是都到了60岁(男)和50岁(女)了, 这边公司是提前一个月(合同是2016年1月31日到期)给他们说了。问他们是怎么考虑的,但是他们是还没有给我们回话。这边第一次接触到这方面的问题,经理又没有在,这边感觉有点棘手,会不会给这个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什么的呀?请各位大伽指点,能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条款更好。我们这边好学习和处理!在此叩谢!
到退休年龄,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就可以了,不需要补偿什么的。正常手续呀,公司又没违法
“这边公司是提前一个月(合同是2016年1月31日到期)给他们说了。问他们是怎么考虑的,但是他们是还没有给我们回话。”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公司所要做的是提前告知他们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办理退休手续所需的资料和流程,而不是征求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