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初创公司做人力工作,公司领导要求人力所有工作必须合理、合法。因此,我们的五险一金全是按入职时的约定工资总额来缴纳,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励+保密费=工资总额。现在问题来了,从两方面考虑:一、公司的用人成本;二、员工的自愿程度,现在按全额缴纳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现在需要调整。如何调整工资结构(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内)和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才能合理、合法令公司和员工都满意的方案呢?
也不知道你们公司员工是个什么想法,是想交呢还是不想交呢?公司是想交最低基数呢还是什么意思?问题说得不明确啊.......
首先不建议不交五险一金,即使员工不想交!因为这个是法定的,如果到时员工反悔又说要交,那你们公司还是得交!而且补的社保补贴可能也要不回了.......
公司考虑成本可以交最低基数啊,劳动合同写最低工资不就完了呗~现在很多公司都写最低工资,本来嘛人员岗位都会变,工资哪会一成不变呢?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