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是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外甥媳妇被安排到公司做行政岗位,表现奇差,两年来已经调岗3次,却因为这层关系不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2015年年初就请病假说流产并开具了医院的病假条,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内情确实是谎称病假。现在12月又谎称流产请假一周,大家都知道她病假是假的情况下,公司仍然按照病假对待,在员工中也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请问各位是否遇到过类似问题,明知病假是假,但是有医院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样对待该员工此次请假,以后怎么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只要所有的证据都是真的,那就只能按照正常流程准假了。尤其是这种关系户,大多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影响不好也只能从员工下手了。让员工调整好心态。不过,正确认识这个社会的人,碰到这种现象,不应该说三道四才对。
就算你知道医院证明病假是假的,也没办法,也得按照病假单给员工办理病假手续,当然你也可以去该医院找给她开病假单的医生询问。只有那医生可以作证明了,况且现在医院病假单很难开的吧,假的要有很强的关系才能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