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民营企业,集团子公司的员工之前都是签订的聘用合同,今年老板要求都要参保,所以就全部都签了劳动合同。
现在有几个问题:一、聘用合同是合法的么?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的,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么?有哪些地方要注意?
三、聘用合同的签订受到次数的限制么?是不是和劳动合同一样,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限了?
谢谢!
一,聘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属于合法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前提是员工愿意签,双方达成一致后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然后是以后面签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不会受次数限制,每一次都是以最后签的一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