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莞一家销售型的小公司,只有20多名员工。商务部有一位同事,
在3个月前怀孕,怀孕后没多久就给公司打报告,说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需要疗养,随后拿来了本地人民医院开的病******明,一直在休病假保胎,现在已经两个月了,而且看样子还会一直休下去。
员工们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工作量比较饱满,她长期不来上班,岗位没有人能够抽身兼替,所以这名员工给我带来很大困扰:再招一个新人吧,担心她回来后新人没有岗位安排,不招人吧,许多工作又无法开展。老板曾经想开掉她,但鉴于她处于三期,这些强硬的手段都不能用。我能体谅她的感受,但公司也有公司的难处。
现在,我要怎么样处理,才能既能保证公司的利益,又不损害员工的利益,而且尽量避免风险?
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做:一、找员工谈话 根据目前情况,找员工谈谈话,然后旁敲侧击的了解一下员工情况,同时告知其一些公司的困难,在做出决定,一般情况下,是真是假你都可以有着一个初步的判断,如不能判断,则陪同去指定医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决定。 二、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对策 如果判断是真,那么就可以给她说清楚一些注意事项,如:请假流程、工资发放标准、岗位安排等一系列和她有关的东西,便于以后出现特殊情况时处理;反之,则要求其上班,并保留相应的检查结果,如其消极怠工或者拒绝上班,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注意收集证据,如果积极配合,尽可能的予以方便。
我公司是这样做的,员工出具有效病假条,在怀孕期间执行待岗办法,开岗位工资80%,员工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如果企业没有工作岗位的话,员工继续待岗,待三期结束后还是没有工作岗位,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之前跟员工有谈话记录,有签字。
核实一下医院的证明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假的,可以借此根据员工手册进行处理,如果是真的,就真的处理不了,原则上员工休病假要适用医疗期规定的,但是对于三期员工,即使过了医疗期,公司也不能断然终止劳动关系,真的没有好的办法。
另外,公司也应当尽些社会责任,怀孕前3个月比较危险,休就休了,和员工协商下,等你稳定后,能不能来上班,干些力所能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