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100人规模的IT公司,目前有三个大部门,由于各部门领导都是技术出身,管理不免有所缺陷,部分人员就是因为部门管理问题离职。就在12月份,有一位员工离职,所属部门提供上来的面谈记录中体现员工离职仅为员工自身发展需要,找到新工作;但HR在与该员工面谈以及与其周边同事了解下来的情况是,该员工在负责之前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协调不畅,人员技术支持有问题,反映给部门也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最终心灰意冷,独自强效加班完成项目,实属项目管理问题。
当HR将真实原因告知老板时,老板很气愤,觉得这么好的员工没留住,所有责任都是HR的,从而狠批了HR,而最初老板被离职员工部门告知员工虚假的离职原因时反而很容易接受。
请问:当公司员工离职原因涉及公司内部管理缺陷或者老板不太能接受的原因时,HR是否应该将真实原因告知老板?如果告知真实原因,怎样表述才能避免惹祸上身
没留住就是没留住,很正常,如果口才好,当时就还是能挽回的,如果hr站在高高在上的位置,走不走都一样,那么就是hr的不对,无异议。
但是如果事情依然发生,就要欣然接受,既然这个hr能直接和老板搭上话,相信职位也是够的,所以明确关系还是疏远,不是很近,和领导的关系一定不能太远也不能太近,略近这个度不好掌握的,也就是情商。
这件事其实也是个很好的契机,和其他部门良好沟通的契机,看会不会用了
员工离职无非就是心受委屈了,钱不到位!你们公司的应该属于前者“心受委屈了”,其实员工自身发展需要,找到新工作的理由给老板我看就可以了,你如果说是项目管理问题,老板反而会问及你是什么样的问题,如果老板一认真责问项目的那些负责人,恐怕对你以后工作也不利……除非你在公司地位比较高,很得老板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