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领导要求将一名员工解聘,该员工进公司不足6个月,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需支付其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现员工提出是公司主动辞退,按照劳动法规定,还需在支付其一个月工资违约金,求解?
你应该仔细的去研究一下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以及各自的适用范围,然后就对照操作,以后遇到相应的事情也可以参照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你要支付的是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即半个月工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