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员工把辞职的意愿告知了公司一位主管,主管转告领导,领导没有拿到书面辞职申请且口头表示不同意,该员工就直接不来上班了,态度强硬,不接电话不回短信。
目前劳动力流动率非常高,这种现象很普遍。对于这个的处理还是相对来说简单一点的。
1、这位员工只是口头说了,没有书面证据,这个就是对公司很有利的一面,员工辞职不需要公司的批准,但是需要书面的辞职书。所以,作为公司方,可以不承认。
2、员工私自不来上班,这个已经属于旷工的范围了,前面说了对方没有证据,那么公司大可以用旷工去处理,根据公司内部的员工手册等制度去处理,注意保留证据。第一步是旷工多少日后,公司发一份文件到员工,(内容为旷工多少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依次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根据旷工的事实进行处罚。)请他回公司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
3、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后面的纠纷基本上就没有了。不过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定要送达到本人,或者当初确认的地址。